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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個很喜歡加班的國家

我的公司也不例外

剛近來的時候,還好,前兩年都是標準的朝九晚六

常常聽某某朋友加班加到死,凌晨兩點才回家,早上八點上班

那時我還很慶幸

我也曾經一度想著,我不要加班

我要堅持我的原則

 

從去年開始吧

我也忘了什麼時候開始的

有一天,主管說明天開始加班到晚上九點

心理一聲"幹"

但是卻覺得無可奈何

好像是今年二三月吧

主管說,東西趕不出來,禮拜六也要加班

哇哩咧..老實講我很想站出來說不要

但是我又作不到

畢境我現在還是活在老鼠賽跑之中

我不想被黑掉,我國防役還得在這待一年半

 

我恨加班

我恨遷就加班的自己

我恨當我先回家的時候,有人用"為什麼你可以先走"的想法看我

 

我知道,相對於很多科技業的人,我加班的量還算少

但我覺得就是這種心態,讓我更不爽

好像只有像之前台積電那樣有人加班16小時的人才能叫

我覺得,很多事,不是大家都這樣作就是對的

就跟每天早上我到停車場,很多王八蛋喜歡把車停路中間一樣,旁邊格子那麼多不停,硬是要停路中間

 

為了加班,我沒空練柔道

為了加班,我沒空玩魔術

為了加班,我沒時間跟老婆吃飯

為了加班,我失去了我的健康

 

偶爾加個一兩次還好

一整年都在加班,讓我對公司很倦怠

 

我並不討厭我工作的內容,但我討厭工作讓我沒辦法作其他更重要的事

我相信,很多人會覺得我哭屁

比我慘的人多的是

加班到凌晨的人多的是

但是干我他媽的屁事!!!!!!!

 

 

 

當然我也有想過是不是我太不耐操

只要我要作程式

我就得活在這種加班的地獄裡嗎?

 

 

為什麼明明勞基法規定

加班一小時,能領原來薪水的1.33333...倍

加班兩小時,能領原來薪水的1.66666....倍

假日加班,可以領原來薪水的2倍

但是我們公司平日加班兩個小時,給我100塊,時薪50塊,去7-11打工還比較高

有的時候早點走,不到兩個小時,對不起,一毛都沒有

這一年來星期六加班、端午節來加班

我損失那多出來一倍的薪水,用補休付給我就算了

但是補休從來沒有下來過

我去問人事部,什麼時候會下來,回覆是...要看上級什麼時候才簽下來....

這是怎樣.....

重點是,如果有意見,可以去勞工局告

但是有願意去呢?

有人告了,後來是全公司都知道誰去告,然後壓大太大,走人

這有個屁用啊

直接跟主管說不要加班,然後被黑掉、被扣考績

有誰願意冒這樣的風險啊

 

我可以不要再加班嗎

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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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rdev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